內部稽核運作及溝通
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設置內部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各一人,內部稽核部門人數共二人,稽核人員除具備證期局要求的適用資格外,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內部稽核人員名冊於每年的一月底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
本公司依據證期局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制定「捷邦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捷邦國際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作為內部稽核執行依歸,稽核室每年制訂年度稽核計劃,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此外,稽核室每年依規定覆核公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此聲明書已依規定刊登於年報、股票公開發行說明書及公開說明書中,年度內部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皆已依規定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相關法令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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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整體之營運活動單位
--子公司整體之營運活動單位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除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外,其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定期進行查核,並直接與管理單位及治理單位充份溝通。
--獨立董事除每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會依各獨立董事之要求,進行單獨業務報告,稽核主管亦於每季之董事會議中進行稽核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運作情形
1. 稽核單位每年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將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 人交易之管理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控制作業、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資通安全檢查及金管會規定之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等重要交易循環,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
2.稽核人員就計畫之稽核項目查核各作業執行情形,包括規章內容是否完善、實際作業情形、資料之正確性、作業時效及結果、以及評估其內部控制之良窳,並提出稽核報告,陳述查核結果及改善建議。
3.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
4.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
5.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自行檢查一次,再由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撰寫內部稽核自行檢查書面報告,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經董事會通過後,呈董事長及總經理簽字後,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公告於金管會指定網站,並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獨立董事、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會計師就本公司每季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結果,與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以書面方式,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對帳列情形之影響進行溝通,溝通情形良好。
2.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後,向監察人提交稽核報告,並列席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作稽核業務報告,會後並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追蹤改善狀況與獨立董事及監察人面對面溝通。
3.歷次獨立董事、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參加人 | 座談內容 | 建議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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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9 | 獨立董事:侯 政先生、張明峯先生及王才濟先生。 監察人:吳崇權先生。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會計師、吳榮森協理 |
民國106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查核工作範圍、策略及規劃 | 提報第十五屆第二十次董事會 |
107.03.13 | 獨立董事:侯 政先生(王才濟代理出席)、張明峯先生及王才濟先生。 監察人:吳崇權先生、宋和業先生及蘇百煌先生。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會計師、吳榮森協理 |
民國106年度財務報表查核工作範圍結論 | 提報第十五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