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構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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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應至少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併購特別委員會:
依「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之職權相關事項,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組織規程之規定。
本委員會應就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公司並應將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及股東會。但依企業併購法規定無需召開股東會決議併購事項者,得不提報股東會。
依「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之職權相關事項,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組織規程之規定。
本委員會應就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公司並應將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及股東會。但依企業併購法規定無需召開股東會決議併購事項者,得不提報股東會。